來回交通 (搭機或搭船)
5星級福朋喜來登2晚住宿
宜客樂自助早餐2次
機場/港口/飯店 來回接送
250萬旅遊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
2024.8.1~8.31適用 | ||||
每人費用 | 嘉義搭船 | 台北搭機 | 台中搭機 | 高雄搭機 |
街景 4人一房 | 5,500 | 7,800 | 7,200 | 7,200 |
街景 3人一房 | 5,800 | 8,000 | 7,400 | 7,400 |
街景 2人一房 | 6,300 | 8,800 | 8,200 | 8,200 |
6歲以下不佔床 | 1,800 | 4,500 | 3,600 | 3,600 |
2024.9.1~10.31適用 | ||||
每人費用 | 嘉義搭船 | 台北搭機 | 台中搭機 | 高雄搭機 |
街景 4人一房 | 5,200 | 7,400 | 6,800 | 6,800 |
街景 3人一房 | 5,500 | 7,600 | 7,000 | 7,000 |
街景 2人一房 | 5,800 | 8,400 | 7,800 | 7,800 |
6歲以下不佔床 | 1,800 | 4,500 | 3,600 | 3,600 |
2024.11.1~12.31適用 | ||||
每人費用 | 嘉義搭船 | 台北搭機 | 台中搭機 | 高雄搭機 |
街景 4人一房 | 停航 | 6,300 | 未公告 | 未公告 |
街景 3人一房 | 停航 | 6,500 | 未公告 | 未公告 |
街景 2人一房 | 停航 | 6,800 | 未公告 | 未公告 |
6歲以下不佔床 | 停航 | 3,600 | 未公告 | 未公告 |
註:此專案不適用於113/11/1-11/3出發。
假日加價:
搭船:週四出發每人需加收1000元。
週五六出發 每人需加收1200元。
搭機:搭四出發 每人需加收1000元
週五六出發 每人需加收1500元
費用包含:
來回機票或船票.機場&碼頭/飯店來回接送.250萬旅遊責任保險.街景豪華雙床客房2晚住宿含自助式早餐
費用不包含:當地租機車或轎車、廂型車
房型升等
升等市景豪華雙床客房 每房每晚需加700元
升等港景豪華雙床客房 每房每晚需加1200元
升等港景豪華雙人客房 每房每晚需加1200元
注意事項:
喜來登自由行取消作業費用規定
此行程為保證入房方案,訂購付款完成需保證入住
如因個人因素,無法成行可以轉讓,若取消會被收取手續費。
.取消收取標準:以商品總價格(含稅) -「本公司收取之費用」-「交通運輸公司退票手續費or罰金」-「飯店取消費用手續費or罰金」= 實際可退金額。
團費繳交期限:以客服人員回覆為準。
澎湖團體機位恕無法指定,實際航班須依客服人員回覆為主。
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,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。
符合下列狀況之貴賓,請務必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業務人員,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及安排。若在出發前3個工作日內臨時提出需求,將可能收取必要費用。
此訂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,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,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【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(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),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。
旅客取消行程《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》
將依據【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】第十二條: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。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,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下列基準賠償:
(1)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。
(2)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(3)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(4)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(5)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(6)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訂購本產品前,訂購人同意,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,視同旅客同意相關取消(含異動)之規定,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。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,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使用旅客本人各行程內容及相關約定。
若您對上述問題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,請務必再次確認您所報名的客服人員,以求得最正確的答案,也同時保障您的個人權益。
交觀甲:7085
統編:89503167
旅遊品質保障協會會員
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69號3樓之1
TEL:02-27712881
FAX:02-27523011